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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玉:拾年 建院25周年
  • 张金玉:拾年 建院25周年
  • 来源:江南app软件库    发布时间:2024-08-11 10:43:27

概述

  2020年,是上海一中院建院25周年。为追忆上海一中院25周年的光辉历程,展望美好的发展蓝图,彰显一中法院人勇立潮头、为民司法、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建院25周年》专栏,陆续推送院庆系列活动信息。

  本期刊发“‘我与一中院’纪念建院25周年主题征文活动专辑”之《拾年》,由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张金玉撰写。

  在我院建院25周年之际,作为一名进院刚满十年的青年法官,论资历,尚不足以写回忆录之类的文章,但是前段时间因座位调整收拾出不少旧物,勾起了我对过往的回忆,又看到燃爆一中人朋友圈的“星期八”首发曲,也让我想起了自己的二十多岁。

  回顾过往,既有收获,也有遗憾,有些困惑已得到破解,有些问题仍然没有答案,有些问题还在不断出现。

  我进院时适逢院里推出专家型法官培养计划,我们刚进院的15人就被列为专家型法官培养对象的助手。我的带教师傅是周欣法官。

  当时院里设立该项制度的初衷是资深法官的审判经验与新进硕博士的理论知识相结合,实现调研和审判互相促进。适逢周老师刚刚审结一起堪称经典的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大致案情是作为瓜农的被告人为避免别人偷瓜,就在瓜田里安装了电网,结果导致被害人触电身亡,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周老师注意到被告人庭审中始终辩称曾安装漏电保护器,就联系电工询问漏电保护器工作原理,走访有关人员,并联系侦查机关再次核查现场并搜集所有的现场勘查照片,最终在村里电工处获知被告人曾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在一张瓜棚照片中发现了漏电保护器,据此对该案改变了起诉罪名,判决被告人构成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周老师把这个案件作为案例精选的素材交给我。对于我交上的初稿,周老师给了一个学苑派文章的评价,并提了修改意见,经反复修改几遍交庭领导审核签字时,庭领导又对语言风格、篇章结构等提了诸多修改意见,最终在七易该稿后,得以获准送交研究室。

  第一次撰写案例精选的经历,不仅让我看到了刑庭法官的心细如发和明察秋毫,还让我领会到了刑庭的高标准严要求。

  再后来,周老师开始让我撰写审理报告,写完再交由她修改,每次周老师阅看后,总是能提出我没想到的问题,在感慨周老师办案真严谨的同时,我也曾好奇周老师为什么总能想到那么多问题,周老师笑笑说,写报告不是抄证据,而是要找出案件中的问题。现在想来,如果当时我手持一份类案裁判思路,是不是就可以在面对周老师提问时对答如流呢?

  在工作之外,也有轻松时光。工作之余,最喜欢和周老师聊天。在聊天中,我知道了刑一庭曾有“天下第一庭”的霸气称号,知道了老庭长曾为了附民调解工作驱车千里赶往外省的田间地头,知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这个词语竟然是刑事法官的办案感受,还知道了周老师审过的“除夕灭门案”“棉毛衫案”等曲折离奇的案件。在周老师云淡风轻的讲述中,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个不同但又相同的刑庭人,他们怀揣对审判的热忱,对法律的敬畏,既嫉恶如仇,又心怀悲悯。

  现在想来,当时的我虽然领会到了周老师想要告诉我的刑庭优良传统,但其实并没有听懂周老师话语中的“责任”二字,在我承办故意杀人案件后,面对的被告人不再仅仅是教科书、法律条文、案例评析中的三个字,而是有亲人有感情的人,不少犯罪也事出有因,不少被告人也悔不当初,被害人也不单单是一个代称,而是照片中的一具具尸体,被害人家属更非可有可无的角色,而是一个个悲痛欲绝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在办理一个个案件的过程中,我才愈发体会到责任的分量。

  联络员的工作最重要的包含信息、调研、法宣,也被我们戏称为“三座大山”。就当时刑一庭情况而言,调研和法宣指标完成难度不大,信息工作最让我犯难。每到季度末,总会因指标还没完成而疯狂加班写信息,写是写了不少,但是被采用率比较低,当时总是很困惑“我反映的问题也很重要呀,为啥不被采用呢”。

  现在想来,做好信息工作,其实更需要的是宽眼界和高站位,记得当时有优秀联络员介绍经验时说要看新闻联播、要看领导讲话,当时并没有领会人家的经验,也没有明白“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博览群书开拓视野、关注时事与时俱进、注重思考保持敏感,不仅是做好信息工作的前提,在审判中能否精准把握刑事政策、在座谈会上能否作出内涵有深度的发言、在案件讨论会上能否提出中肯全面的意见,均有赖于此。时至今日,仍感觉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亟待提高,总喜欢就事论事,思考问题的广度、深度均有所不足,改进措施仍有待探索。

  当时只要有死缓意见的案件都要上审委会讨论,所以刑庭法官是审委会的常客,在审结几个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后,我也开始承办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了。审理报告经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长阅看并讨论后,终于送交审管办。

  在审委会召开前一天,我在准备案件汇报时,缠着周老师问了足足半天,“汇报时要全文读审理报告么?”“当然不用,委员们都已经提前拿到报告了。”“只说审理查明事实,证据完全不提可以么?”“证据和事实你当然要汇报,不过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简要汇报。”“需要说明的问题呢?”“跟定罪量刑相关的、重要的问题是要讲的。”……第二天的审委会上,鉴于案件事实清楚,审委会委员们也并没有针对事实、证据等细节问题对我连环发问,第一次上审委会算是顺利过关。

  现在想来,汇报案件其实是个技术活,既要全面细致、又不能事无巨细,承办人不仅要熟悉案件,还要有所决断,才能在汇报过程中做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现在我院已经建立专家法官会议制度,刑庭需要上审委会的案件大幅度减少了,相比审委会,专家法官会议的召开更为机动灵活,更多的疑难案件可以提交讨论,故对承办法官汇报案件的能力实际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作为一名承办法官,怎么样才能做好案件汇报工作是我还需继续修炼的功夫。

  院里选任新审判长。经过报名、考核、面试等程序,我有幸成为刑庭的一名新任审判长。

  7月,吴炯审判长调任破产法庭,我接棒组建了新的合议庭。转眼间,担任审判长已有近一年,但是仍有一些方面需要改进,在庭审时面对种种突发情况时,面对上诉人答非所问且不听制止时,还是有点慌张,需要再镇定一点;在合议庭案件出现疑难问题是需要我拿出决断意见时,在法官助理出现棘手问题向我征询处理方法时,还是有点犹豫,需要再果敢一点。诸如此类,都需要我进一步的学习、总结、反思和探索。

  回顾过去,一中院见证了我的每一步成长。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更努力,相信一中院的明天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