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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_江南app软件库-江南彩票平台下载-江南app官网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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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来源:江南app软件库    发布时间:2024-10-19 01:20:38

  注:长园和鹰于2016年8月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因此上表长园和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2016年8月—2016年12月的财务数据。

  注:泰国深瑞为发行人公司长园深瑞2015年新设立;长征开关、泰永长征为发行人2015年新收购公司。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为三年。本届董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男,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2年7月-1984年9月任冶金部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科员;1986年7月-1989年1月任浙江省计经委科员;1989年1月-1993年7月任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主任科员;1993年7月-1995年11月任深圳长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起担任长园公司CEO。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男,中国籍,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2010年历任本公司销售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长园电子总经理及长园集团副总裁;2010年6月-2013年7月任长园深瑞继电保护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长园集团副总裁,2013年7月起担任长园深瑞、长园共创、长园电力董事长兼集团副总裁。2013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

  女,中国籍,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工作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历任长园公司总经理秘书、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执行副总裁。现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

  男,中国籍,硕士。自1996年起历任长园深瑞研发工程师、研发项目经理、市场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担任长园深瑞总经理、本公司职工董事。

  男,中国籍,大学本科。1996年3月-1997年6月,任珠海市惟达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1997年7月-2002年10月,任伟创力集团工程师主管;2005年6月-2013年6月,任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市运泰利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电子有限公司、珠海赫立斯电子有限公司、珠海富利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女,中国籍,博士。2000年12月-2005年11月,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合伙人;2005年12月-2011年5月,任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2013年5月至今,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任职合伙人。现任本公司董事。

  男,加拿大籍,管理学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职业会员。2000年-2007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7年-2010年任TCL海外控股首席财务官及副总经理;2010年-2011年任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1年-2016年5月历任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男,香港籍,大学专科学历。1992年3月-2006年8月任深圳大兴汽车集团(深圳市新大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1996年6月-2006年6月任中国航天汽车(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8月-至今任深圳大兴汽车集团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男,中国籍,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4年5月-1988年1月,任湖北省经济工作部处长;1988年1月-1992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北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1992年7月-1994年3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金管处、人事处处长;1994年3月-1997年12月,任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党委书记、常务董事;1997年12月-2002年6月,任深圳建设控股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02年6月-2004年1月,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6年2月-2009年2月,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9年2月-2011年3月,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届监事成员列表如下:

  女,中国籍,硕士,注册财务策划师,高级经营师。曾工作于山东兖州矿业,自1998年7月起历任长园公司CEO秘书、深圳电力行政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长园电力副总经理兼深圳长园电力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男,中国籍,本科学历。1995年8月-1996年1月任职于湖南省华达机械总 厂;1996年3月-2000年10月任职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2000年10 月- 2007年3月任职于乐庭集团;2007年3月-2012年12月任百通集团信贷经理;2013年1月-今任乐庭集团信贷中心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男,中国籍,本科学历。1987年8月-1989年8月任长沙市建筑设计院电气 工程师;1989年9月-1991年8月任利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产工程师;1991 年9月- 1993年6月任深圳市新元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1993年7月- 1998 年11月任深圳市众成电子厂经理;1998年12月- 2004年2月任深圳市柯普东自 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3月- 2005年2月任深圳市共达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经理;2005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 至今任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与董事会秘书。本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表如下:

  男,中国籍,大学本科,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热缩材料分会理事长。历任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经理、上海长园电子总经理、长园电子(集团)总经理。现担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长园电子(集团)董事长兼上海长园电子、天津长园电子、长园特发董事长。

  男,中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鞍山钢铁公司经济研究所主任、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总经济师、宝钢集团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南宁亚奥数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北京中昊创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监(分管资金运营及物业),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兼物业部经理。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网设备的研发及销售;塑胶母料的购销;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网设备的生产;普通货运;

  发行人主营业务分为智能电网设备、电动车相关材料和智能工厂装备及解决方案三个业务板块,在技术和产业方面均建立了相对竞争优势。发行人通过内生发展和外延扩张并重的发展模式,在继续全力推进已有的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和智能电网设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拓展了工业自动化领域,并布局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和设备产业链。在智能电网设备领域,公司的电力电缆附件、变电站微机五防市场占有率均位居行业前列,长园深瑞也已成为母线保护领域的第一品牌、华南地区的微机继电保护及数字化变电站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在新材料领域,发行人的热缩材料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厂商中位居前列、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园维安电路保护元件产品高分子PTC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厂商前列;在工业自动化领域,子公司运泰利为国内领先的精密测试设备和自动化设备供应商。

  电力系统一般由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及用电五大环节构成,电网设备大多分布在运用在输电、变电及配电环节,包括电力传输线路及关键节点。在传输线路方面,电网设备最重要的包含冷缩电力电缆附件,在关键节点方面,则包括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其中变电站的主要用途为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变电站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网联系起来,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环网柜、继电保护设施等也为常用设备。

  电网设备行业的下游主要为电力行业,全球电力需求从始至终保持稳定较快增长,至2020年世界用电总量将达到28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率达3.30%。我国人均装机容量和人均用电指标处于较低水平,尚不及世界中等水准的一半,因此,我国电力行业尚处于成长阶段,未来发展的潜在能力巨大,并将带动电网设备行业进一步发展。

  然而,随着全球共同面临资源枯竭、成本增加、环境污染、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等挑战,各个国家都高度关注低碳发展、环境保护,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过渡依赖石化能源的发展方式已不可持续,世界能源结构逐渐向清洁能源为主、石化能源为辅的方向转变,能源消费将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电能在能源结构中的优势地位日益凸显。我国的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特高压电网为基础的多学科、多领域、多层次的一种电网模式。近年来,中国电力工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其中电网规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且向特高压、智能化等高端输电网络发展;电源结构正逐步趋向合理,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迅速。智能电网建设将是中国电网未来十年发展的主要方向,这是继新能源汽车之后,又一重量级新兴起的产业规划。因此,智能电网建设将成为国际电工电气技术的重要发展趋势,电力装备制造企业的发展空间和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十分广阔。

  发行人所从事的电动汽车相关产业业务包括热缩材料、电路保护元件以及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其具体行业发展状况如下:

  热缩材料是指加热到一定温度能收缩变小的材料,其又称“辐射交联热收缩材料”或“高分子形状记忆材料”。热缩材料凭借其电绝缘性、阻燃性、记忆性及防腐防潮的物理化学性能被普遍的应用在电子、电力、汽车、通讯、新能源、轨道交通等行业,均为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行业,发展形势良好,并将带动热缩材料市场容量持续增长。

  电子用热缩材料稳定增长,在电子科技类产品市场经过快速地增长之后,市场容量方面局部慢慢的开始饱和。未来的电子科技类产品将会是差异化时代,电子类热缩材料的市场增长将与电子整体行业保持一致。预计未来5-10年全球电子消费的增长将保持在10%左右,这将使电子类热缩材料的增速也保持在10%左右。

  汽车用热缩材料,中国市场占比有望逐步提升。目前中国国内的热缩材料用于汽车制造的市场占比还比较低,只有20%左右,全球80%的市场被TE Connectivity Ltd.(以下简称“美国瑞侃公司”)与日本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占据,随着国内相关企业在汽车行业认证上的全面通过以及成本上的优势,汽车用热缩套管的市场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

  电力用热缩材料将与电网投资同比例增长,电力类热缩材料主要为电缆附件、热缩套管、热缩型母排保护套,其占电网投资的1.3%左右,其市场容量受当年电网投资总额决定,具有一定波动性。

  高铁用热缩材料受益于高铁建设。依照国家“十二五”规划,高速铁路建设将在2015、2020年分别达到1.6万、3万公里的建设里程。虽然目前高铁建设的增速有所放缓,但建设项目并不会取消,只是将建设进度回归理性,这反而有利于高铁行业的长期发展,因此高铁用热缩材料有广阔的增长空间。

  电路保护元件大多数都用在保护电子设备在稳定的电流、电压及温度下工作。常用的电路保护元件分为过流保护元件、过压保护元件和过温保护元件。其中,过流保护元件的基本的产品PTC的典型应用包括电信设备、二次电池、电源、汽车电子及变压器等。随着时下人们对电子设备便携性及小型化的要求慢慢的升高,电路保护元件慢慢的被集中运用在二次电池领域。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是锂离子电池的关键原材料之一,而锂离子电解液添加剂的使用可以明显提高锂电池的电极容量、倍率充放电性能、正负极匹配性能、循环性及安全性能等。锂离子电解液添加剂用量虽然很少,但所起的作用很重要,其市场规模将与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市场规模保持特殊的比例的同向变动。受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等消费电子行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带动,全球锂离子产业得到快速的发展。我国是全球消费类电子科技类产品主要生产国,作为上述产业的配套行业,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也极为迅速,目前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占到全球总产量的七成以上。

  发行人目前智能工厂装备及解决方案业务大多分布在在工业自动化装备业务领域。自动化设备主要指应用在汽车制造、电子制造业、工程机械、物流仓储等领域的自动化加工、检测、控制管理系统及相关仪器设备。

  自动化设备制造业技术上的含金量高,通常集机械系统、电气控制管理系统、传感器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及网络系统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具备极高的生产效率和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对于减少生产的全部过程对人工的依赖与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具备极其重大作用,从而被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制造、消费电子、工程机械、物流仓储等多个领域。

  自动化设备制造业是为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设备的战略性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资金密集,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国家总实力的集中体现。由于劳动力成本的增加、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发展要求的提高、生产方式向精益化的转变所引起的制造业产业升级和自动化程度的提高都将推动自动化设备制造市场的增长。

  发行人的智能电网设备主要集中于变电站自动化、配电自动化、电缆附件以及电力系统五防四个领域。

  发行人子公司长园深瑞凭借自创的三个品牌BP、PRS、ISA,在电网设备行业处于领头羊。其中,BP系列微机母线保护设施,为国内首创,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是目前国内电力系统中使用最广泛的微机母线保护产品。PRS系列成套微机保护设施及变电站监控系统适用于220kv及以上各种电压等级电力系统保护及监控,使用先进的保护原理及目前最新的计算机系统平台,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功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多次获得国家电网公司科技进步奖。ISA系列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为国内最早使用的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被列为全国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重点推荐产品。

  在变电站自动化领域,市场总体集中度较高,虽然近几年仍然有新进入者不断挑战,但短期来看,市场占有率仍将集中于少数大型制造商。产品的国内供应商众多,但多数供应商只提供个别种类设备,或面向厂矿企业低端客户,国内中高端变电站自动化设备生产商主要有长园深瑞、南瑞继保、国电南瑞、国电南自、四方继保、许继电气等。其中,子公司长园深瑞的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前列。

  在配电自动化领域,虽然涉足的企业较多,但是由于前些年国内配电自动化建设处于技术示范、局部地区试点阶段,且进入该领域的技术壁垒较高,因此目前专门从事配电自动化的公司数较少,各个企业的竞争相对较少。随国家逐步加大电网投资和智能电网建设,我国配电自动化建设正在步入大规模发展阶段,该领域巨大的发展的潜在能力和旺盛的市场需求将吸引更加多的竞争对手进入,从业企业的数量预计将增加,市场之间的竞争将有所加剧。发行人子公司长园深瑞主要是做配网自动化系统领域的业务开拓,其基本的产品包括配网自动化主站系统、配网自动化子站系统及配网终端设备。

  在1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缆附件领域,国内主要生产厂商有长园集团、长缆电工、江苏安靠、青岛汉缆、广东吉熙安、南京业基、沃尔核材,主要生产1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冷缩电缆附件。国外的主要竞争对手为美国3M公司,主要生产35kv以下电压等级的冷缩电缆附件。目前国内能够生产110kv以上全冷缩电缆附件的厂家数量较少,为满足国内市场需求,需要从国外大量进口。发行人研发的220kv、500kv电压等级的电缆附件,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将有望替代进口产品。

  在电力系统的五防行业,由于技术壁垒很高,进入厂家数量较少,市场集中度很高。国内电力五防行业主要企业为珠海优特电力科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国电南瑞、襄樊天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

  近年来,随着国内辐射功能材料技术和质量的逐步的提升,国内产品与国外产品的差距在逐渐缩小,国内厂家的市场占有率得到快速提高,国外厂家占有的市场占有率已从原先的90%以上降到现有的50%左右。由于热缩材料行业市场入门门槛相比来说较高,设备专用性强,国内热缩材料行业经过充分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扩大,运作不规范、规模小、研发能力弱的企业相继被淘汰,国内热缩行业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逐步明朗,这将有利于具有规模和技术优势的企业进一步抢占中高端市场,进军国际领域,扩大市场占有率。

  目前,国内热缩材料市场的主要制造商包括:美国瑞侃、长园集团、沃尔核材、中科英华、日本住友、深圳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凯恒企业集团科塑有限公司等,其中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厂商领先。发行人在技术上达到国内领先、国际领先水平,通过了美国UL125℃安全认证、UL环保认证、加拿大CSA125℃认证,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特种氟塑料套管技术国内领先,部分指标超过国际领先水平,耐高温、耐腐蚀、阻燃、绝缘性能好,使用安全方便,通过了UL安全认证及环保认证,被评为广东省重点新产品和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同时,发行人的高端热缩材料已成功应用于汽车等高端制造业。

  发行人子公司长园维安在电池保护核心元件领域拥有强大的研发实力,技术成果众多。作为电路保护领域同时拥有自恢复式超低电阻PPTC和片式Thermal Cutoffs的技术和产品的公司,提供的PPTC等保护产品在全球占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在部分应用领域如电池保护领域慢慢的变成了全球领先企业,其中,通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经在过流防护领域具有了一定的品牌优势,研发的3G手机等领域使用的超低电阻高分子PPTC,其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成为苹果公司()、华为、OPPO等知名手机生产厂商的主要间接供应商。

  目前,该行业的生产商主要有美国瑞侃、聚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柏恩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力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长园维安。在国内从事PPTC生产的竞争企业比较多,但除了台湾聚鼎和长园维安以外,其它公司普遍规模不大、产品品种单一,同时由于自身技术瓶颈和知识产权的问题,大多数国内供应商很难进入国际市场,而现有的大陆竞争企业主要是做传统的高电压高电阻通讯配线架领域的PPTC产品的生产,从事超低电阻PPTC生产销售的企业相对较少。

  2014年,公司收购控股了江苏华盛、国电科源,参股沃特玛、星源材质,在电动汽车锂电池、电池隔膜、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汽车电子精密测试等领域广泛布局。子公司江苏华盛电解液添加剂的生产国模为全球领先,是主要添加剂VC、FEC的第一供应商,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70%,在日本、韩国的市场占有率在40%左右;参股公司星源材质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属于电池材料领域技术门槛较高、市场较好的产品;参股公司沃特玛是国内最早研发磷酸铁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通信基站后备电源等产品,并实现规模化和批量应用的磷酸铁锂电池企业之一。

  发行人目前智能工厂装备及解决方案业务大多分布在在工业自动化装备业务板块。自动化设备制造业技术上的含金量高,通常集机械系统、电气控制管理系统、传感器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及网络系统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国内的市场仍为国际行业巨头所垄断。目前我国已发展了一批专业的自动化设备制造企业,它们已经能生产大部分自动化设备中低端产品,基本满足了汽车制造、电子制造业、工程机械、物流仓储等领域对自动化设备中低端产品的需求。在这批专业的自动化设备制造企业中,还出现了少数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自动化设备制造企业,它们凭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自动化设备制造能力,自主研究开发自动化设备高端产品,产品性能和技术水平已与国外同种类型的产品接近,部分产品的核心技术基本与国际领先水平同步。

  发行人智能工厂装备及解决方案业务的主要实施主体是子公司运泰利。运泰利自主研发的自动测试设备最重要的包含机体、测试夹具、视觉对位系统、机械手、输送传动电机、测试板卡等,自动控制技术和精度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运泰利测试产品的测试精度和误测率已达到细分行业领域的较高水平,超过同种类型的产品的国内主要竞争对象,在国内同种类型的产品中占据相对较高市场份额。

  目前世界主要自动化设备制造企业,如西门子(SIEMENS)、ABB(AseaBrownBoveriLtd.)、发那科(FANUC)等国际巨头都已确定进入国内。它们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丰富的项目经验、强大的资本实力基本控制和垄断了我国自动化设备的高端市场,在高端自动化设备市场的份额较高。

  公司坚持自我发展与收购兼并相结合的竞争策略,在巩固原有各项业务行业龙头地位的同时,进行有关行业产业链的深化与延伸,保持公司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与行业地位的可持续性,实现经营业绩长期稳步提升。

  在智能电网设备行业,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等客户的合作交流关系,进一步推进石油石化、轨道交通、冶金、新能源发电等系统外市场业务的拓展,借助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部署,努力开拓海外市场,重点发展特/超高压监控与保护、配网自动化、智能变电站、变电监测、电力电子和全网防护等产品,不断的提高公司在智能电网设备领域的竞争优势,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保持行业领头羊。同时尝试利用现有资源结合国家用电改革的新政策,打造能源互联网。

  在热缩材料方面,公司加强客户的交流和沟通,及时跟进完成重点客户后续试验以及投产等相关事宜,维护和增强现有销售经营渠道和客户关系,优化营销网络结构,积极开拓国内外新客户,进一步通过自身技术优势不断丰富产品线,扩大公司在汽车、高铁、核电、新能源等高端领域内的市场占有率;在电路保护元件方面,加大研发力度,不仅力求覆盖智能手机品牌,同时也进一步拓展其他电池保护应用领域;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方面,公司同时重点发展与电动汽车相关的材料和设备产业链。

  在智能工厂装备和解决方案领域,2015年,公司收购了运泰利全部股权,公司在协助运泰利扩展现存业务的同时,进一步将测试技术和自动化技术在汽车电子领域进行复制和转移。2016年,公司收购了深圳市道元实业有限公司20%股权和长园和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公司将充分的利用上述3家公司在先进制造领域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先进制造能力,全面布局智能工厂装备行业。

  2014年,公司业务主要以智能电网设备和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为主,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营业收入为334,864.03万元。两大业务领域充分布局,齐头并进,稳定发展,均在行业内具有相对竞争优势。2015年,公司收购了运泰利100%股权,布局智能工厂装备及解决方案领域,因此新增了工业自动化营业收入,2015年以及2016年智能工厂装备营业收入分别是53,151.11万元和169,921.06 万元,占比为12.77%和28.75%。

  智能电网设备行业的上游主要涉及铜、钢铁、橡胶等原材料行业,其价格趋势将直接影响行业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和盈利能力;智能电网设备行业的下游主要为电力行业,由于我国人均装机容量和人均用电指标处于较低水平,尚不及世界中等水准的一半,因此,我国电力行业尚处于成长阶段,未来发展的潜在能力巨大,并将带动电网设备行业进一步发展。

  我国的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特高压电网为基础的多学科、多领域、多层次的一种电网模式。近年来,中国电力工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其中电网规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且向特高压、智能化等高端输电网络发展;电源结构正逐步趋向合理,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迅速。智能电网建设将是中国电网未来十年发展的主要方向,这是继新能源汽车之后,又一重量级新兴起的产业规划。

  热缩材料行业的上游主要涉及石油、化工行业,若石油价格上升或上游产品供应趋紧,则热缩材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价格将上升,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将有所降低。热缩材料行业的下游涉及电子信息产业、汽车船舶工业、电力行业、轨道交通行业等,均为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行业,发展形势良好,并将带动热缩材料市场容量持续增长。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热缩材料供应商,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厂商中位居第一。国外厂商主要的竞争对手为美国瑞侃和日本住友。从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看,发行人立足于消费电子、电器的次高端热缩管市场,美国瑞侃立足于船舶、军工、航天等领域的高端热缩管市场,日本住友立足于汽车行业的热缩管市场。

  电路保护元件行业的上游主要涉及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和石业,价格受金属和石油的价格波动影响,若金属和石油价格上升或供货紧张,则电路保护元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价格将上涨,盈利水平将下降;下游涉及通讯工具类行业、汽车行业、手持式终端电子设备行业、电子电器类行业等,这一些行业均有着良好的发展形势,势必会带动电路保护元件的发展

  智能工厂装备及解决方案行业的上业是机械类、电子电气类元器件、PC等行业。上业中的机械类、电子电气类器件、PC等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虽然受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其价格会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但该行业发展充分、技术成熟、产品供应较为稳定,价格波动幅度较小,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小。智能工厂装备及解决方案行业的下业主要是消费类电子、汽车、新能源、医疗等行业。

  1、发行人子公司长园通新材料有限于2014年5月15日取得中国防腐蚀设计资格证书;

  2、发行人子公司长园通新材料有限于2014年11月28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发行人子公司长园深瑞于2014年12月31日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4、发行人子公司长园长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取得中国防腐蚀施工资质证书。

  5、发行人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证书。

  (八)各业务板块的基本的产品及产销情况、生产流程、主要客户、采购及销售结算方式、定价方式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外协部件由下属各专业子公司自行负责采购,由各子公司按照自身经营特点选择相应的供应商,并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批量和品质检验标准。发行人各子公司都建立了严格的采购管理流程,采购价格、供应商的选择均通过多级审核。

  发行人智能电网板块的客户主要以各地的电网公司为主,以投标方式获取销售合同,定价方式主要为投标定价,应收账款的回款受电网公司的结算周期影响较大。

  其他业务板块产品的销售由下属各专业子公司自行完成,以直销方式为主,产品定价方式主要为成本导向定价。对于周期性结算方式来进行的销售,发行人注重对可能会引起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的管理,建立了客户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对客户资信等级做评定,规定了不一样的等级客户的款期、信用额度,对超过信用期的客户停止发货。对应收账款及时登账,月终将款项的增减变动情况写入财务说明。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发行人设有研发中心、6σ管理办公室、证券法律部、财务部、物业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和企划部等部门,并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

  (15)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事项。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新产品设计、试制与鉴定,新产品成果评审与报批,新产品移交投产管理;

  (3)负责长园新材料港的基础建设及物业管理(4)负责物业和房产等固定资产管理;

  9、审计部(1)拟定并监督执行集团审计制度(2)负责集团的内控体系建设、内控风险评估及改进;

  11、人力资源部(1)负责拟定、修改长园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文件及公开信息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批评、公开谴责及监管措施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长园电力于2013年8月因5台压力容器的安装单位未取得相应许可资质,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被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处以行政罚款70,000元。

  该违规事项主要由于经办人员不熟悉相关规定所致。接受处罚后,长园电力立即与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公司签订了保养合同,并由其负责此次特种设备的安装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已于2013年9月4日通过了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目前四台压力容器已取得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另外一台因达到使用年限,已采取报废处理。同时,长园电力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相关人员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防止以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经核查,长园电力受到处罚后,高度重视并积极完成了整改,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电网设备、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于股东的经营体系,包括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信息系统和售后服务系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公司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未受到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干涉、控制,也未因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发行人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自身的经营资产,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所有股东的出资已全部足额到位,相关主要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拥有完全独立于主要股东的资产。发行人拥有完整独立的设计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和配套设施,不存在依赖其持股5%以上股东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发行人资产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人事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人力资源部,发行人的人事体系独立于主要股东。发行人与所有员工按照国家规定签署了《劳动合同》,与主要股东在员工劳动合同、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全独立。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发行人的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主要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或个人干预发行人人事任免的情形。发行人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编制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存在与主要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存入主要股东账户的情况。发行人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主要股东混合纳税的现象。发行人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资金使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长、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做出决策,不存在主要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发行人财务独立。

  发行人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运行,主要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的情形;发行人及其职能部门与主要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干预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发行人的办公场所与主要股东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发行人机构独立。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5]004145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6]005124号审计报告和大华审字[2017]002904号审计报告,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并对照《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参见本募集说明说“第六节、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公司的参股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说“第六节、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消。

  公司向运泰利的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运泰利100%股权,并向华夏人寿-万能保险产品、藏金壹号、沃尔核材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事项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吴启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26号)。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向吴启权、曹勇祥等运泰利股东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运泰利100%股权,其中向关联方吴启权发行57,736,893股;向华夏人寿-万能保险产品、藏金壹号、沃尔核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向藏金壹号发行17,376,194股,向沃尔核材发行15,638,575股。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作了具体规定和安排,采取了必要措施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主要包括: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十九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的提案前提示关联股东对该项提案不享有表决权,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之外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关联股东违反本条规定参与投票表决的,其表决票中对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归于无效。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1)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30%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等,但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2)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3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3)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4)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的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

  (5)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事项;

  (6)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但是,公司涉及的交易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的关联交易事项除外。

  前款第(1)-(4)项规定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2、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1)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2)关联人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行使表决;

  (1.3)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回避;

  (1.4)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

  (2)对于公司已有的或计划中的关联交易事项,任何与关联人有利害关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报告其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而不论在一般情况下,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否需要董事会的批准同意。

  (3)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4)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关联交易,公司必须在会议召开十天前通知独立董事、监事会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监事会如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如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延期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5)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检查时,公司及有关关联人应积极为独立董事、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6)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确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程序时,应将独立董事履行此种职责安排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之前。

  (8)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可以出席董事会会议,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是否对公司有利发表意见,并就其他董事、监事的质询作出说明:

  (8.2)董事个人在关联企业任职或对关联企业拥有控股权的,该关联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9)公司在确定董事会会议程序时,应当为关联董事的陈述或说明及其他董事、监事的质询保留必要的时间。

  (10)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不应当就该等事项参与表决,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如属于关联董事,也不得就该等事项授权其他董事代理表决。

  (11)董事会对与董事有关联关系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12)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并就其他股东的质询作出说明,但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的除外。

  (13)公司在确定股东大会会议程序时,应当为关联股东的陈述或说明及其他股东的质询保留必要的时间。

  (14)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15)关联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回避时,在公司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同时对非关联人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

  (16)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才有效。

  (17)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总经理或具体责任人员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金额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向与会人员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总经理办公会在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署后下发执行。

  (18)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含0.5%)至5%(含5%)之间的关联交易。

  (19)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应当就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向股东大会发表意见,同时公司应当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假设及考虑因素。

  (20)本制度上述条款规定的标准包括公司与关联人所达成的单笔交易金额及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所达成的累计交易金额。

  (21)公司与关联人出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而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在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获得批准后,如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价格、数量及付款方式等)未发生显著变化的,公司无需再将此类交易单独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定价机制(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签订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

  (2)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做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发行人设有研发中心、管理办公室、证券法律部、财务部、物业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和企划部等部门,并制订了相应的岗位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

  发行人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需要,设置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特点的管理岗位和职能部门,包括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在总裁领导下设置的主管公司各经营管理业务及会计工作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岗位和根据管理职责分工受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归口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并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

  同时为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制度规划和设计,建立完整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发行人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行政管理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发行人各控股子公司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和经营管理部门。

  发行人现已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审批、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交付使用与记录、独立稽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等。发行人建立的上述内部控制程序健全、合理,并已得到有效实施。

  1、发行人已制定了相关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安装了完整的信息系统,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为全面的制度规定。同时,根据企业管理需要,发行人还适时、自主开发相关信息应用工具,大大提高了内部管理的控制能力和经济运行效率。

  2、发行人经营业务信息的处理均有严格的岗位分工、授权和密码操作管理,在各自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操作,业务处理的结果均有财务和审计人员组织进行稽核,保证处理结果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要求。

  1、发行人的会计管理涵盖发行人所有业务环节,并已制订了专门的、操作性强的会计制度。

  2、发行人各级会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并已建立了持续的人员培训制度,会计岗位设置贯彻“责任分离、相互制约”原则,控制风险的相关规定较为齐全。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次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处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准备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

  本公司2014-2016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其中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15] 004145、大华审字[2016]005124号和大华审字[2017]002904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其中关于本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母公司利润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